手機圈里的專利戰(zhàn)就沒消停過,前一陣華為在中美兩地向三星發(fā)起的專利訴訟引起了頗多的關注,而蘋果三星兩家更是一言不合就把對方送上了被告席。
不過即使身經(jīng)百戰(zhàn)如蘋果,此番站在被告席上,想來也是個大寫的懵逼:
簡單來說,就是一家名為佰利的公司,向北京知識產(chǎn)權局起訴稱,蘋果公司iPhone6/Plus侵犯它家手機的外觀專利,然后并且告贏了...不知道為啥,感覺此處氣氛有點尷尬。
據(jù)北京晨報報道,佰利公司是專利號為 ZL201430009113.9、名稱為“手機(100C)”的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權人。而在今年5月10日,北京市知識產(chǎn)權局依據(jù)《專利行政執(zhí)法辦法》審理后,作出一份《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書》。
北京市知識產(chǎn)權局認為,經(jīng)過比對,蘋果公司的iPhone6和iPhone6Plus兩款手機與佰利公司的“手機(100C)”雖存在一系列的差別,但均屬于一般消費者難以注意到的微小差異,故應當認定二者無顯著區(qū)別,落入涉案專利的保護范圍。因而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作出決定,北京市知識產(chǎn)權局責令蘋果公司停止銷售、中復公司停止許諾銷售和銷售被控侵權產(chǎn)品。
然后,傳說中的佰利100C長下面這個樣子:
嗯,這個“微小差異”不知道你們怎么看(筆者可能是自帶了放大鏡)。反正聽說如果法院的判決生效,各位就沒法在北京買iPhone6/Plus了。
對于這個判決結(jié)果,蘋果當然是大寫的不服氣,于是當即向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依法撤銷被訴決定,同時宣告被控侵權產(chǎn)品iPhone6、iPhone6Plus兩款手機未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案件還在進一步的審理當中,坐等一個結(jié)果~
雖說蘋果此次被訴外觀專利侵權這事,看上去是有點 “魔幻現(xiàn)實主義”,但它自己之前也沒少拿這事去起訴別人。幫大家回憶一下:
去年,蘋果曾指控三星抄襲其iPhone手機的整體外觀,令其品牌蒙受損失。不過這一指控被美國聯(lián)邦巡回上訴法院駁回,該法院表示iPhone的整體美學造型——長方形的產(chǎn)品、圓角、黑色邊框、平整的表面——不能受到保護。法院認為,蘋果未能證明iPhone的美學造型不是“功能性的”。換句話說,在一部智能手機的整體外觀和形狀上為蘋果提供保護,基本上會為其在智能手機的功能改善上提供一個永久性壟斷地位,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決定不這么做。三星的朋友今天應該心情不錯
而就手機外觀這事來說,國內(nèi)廠家看過去,長得像iPhone6/Plus,“容易一不留神買錯”的,大有人在吧,這番佰利勝訴,也不知道它們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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