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身份證都在自己手里,卻被他人補辦了手機卡,并用手機綁定的支付寶分兩次轉走6萬多元。這是東莞橋頭鎮(zhèn)左海波一年前遭遇的煩心事,公安機關在中堂和企石的中國移動營業(yè)廳已調取作案視頻。可一年來,嫌疑人始終未歸案,涉事的中國移動也一直未給他任何解釋。南都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中國移動營業(yè)廳補卡程序存在安全漏洞,只要拿著兩張身份證,工作人員輕松給補辦卡。律師表示,運營商須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事發(fā):手機突然無服務賬戶被轉走3萬
“出事一年了,公安沒有給結果,中國移動也裝作跟自己無關?!弊蠛2ㄓ魫灥卣f,不是一次補卡,而是出現(xiàn)兩次,莫名其妙自己手里的手機卡就被別人補走了,綁定手機卡的支付寶轉眼間就被人轉走幾萬元。
來自湖南的左海波在東莞橋頭鎮(zhèn)做淘寶電商。第一次發(fā)生被補卡是在去年3月24日中午,左海波的手機突然顯示無服務,起初以為是網絡問題,就沒有在意,當天左海波就去橋頭鎮(zhèn)的中國移動營業(yè)廳補回手機卡。
重新登錄支付寶時卻發(fā)現(xiàn)自己的支付寶在當天中午的時候一共被轉走了30000元。支付寶賬單顯示,第一筆是向賬戶名李文瑞轉走了23000元,隨后又支付了一筆7000元的花唄賬單。左海波表示根本就不認識這個人,這時才意識到自己的支付寶賬戶被盜了。
發(fā)現(xiàn)支付寶賬戶被盜后,左海波馬上給支付寶的客服打了電話,支付寶工作人員表示錢已經轉到了對方賬戶。隨后,左海波報警。
用假身份證補卡者曾是合伙人
經過調查,他的手機卡是在中堂鎮(zhèn)一家中國移動溝通100營業(yè)廳補辦的。左海波帶著警察去了中堂鎮(zhèn)的中國移動營業(yè)廳,在工作人員給他調來的視頻中,他看到曾有人用他的假身份證補辦了移動卡,而且這個人就是2014年和自己合伙做電商的周某。在假身份證上面除了照片,其他信息都和左海波的真實身份證信息一致。
在等待警方和中國移動處理的過程中,去年8月10日的時候,左海波手機再次出現(xiàn)無服務的情況。他很快意識到這很可能和上次的支付寶被盜的情況一樣,左海波立即去了橋頭鎮(zhèn)的移動營業(yè)廳補卡,半個小時左右就把卡補回來了,可支付寶賬戶的錢還是被轉走了32800元,而且還是同樣轉到了李文瑞的支付寶賬號中。同時,支付寶還檢測到登錄左海波支付寶賬戶的手機也經常登錄周某的手機設備,更加證實了監(jiān)控視頻中用假身份證辦手機卡的正是周某。左海波再次報警,同時也找了企石移動溝通100營業(yè)廳,要求給出說法,但工作人員推到了東莞公司,事實上,事情發(fā)生一年,移動東莞公司始終沒有人跟他溝通。
按理說,即使掛失了手機號碼,也不至于能夠竊取左海波的支付寶,原因何在?左海波告訴記者,自己是做淘寶電商的,支付寶里每天都有資金進出,自己的支付寶與手機號碼綁定,可以手機號為賬戶名登錄,同時為了安全起見,設置了不同的登錄密碼和支付密碼。然而這對“復制”了左海波手機的嫌疑人來說,并不是什么難事。
南都記者打開支付寶登錄頁面,點擊“忘記登錄密碼”鏈接,再次輸入賬戶名及驗證碼后,即可通過該賬戶綁定手機檢驗碼取回登錄密碼。在登錄支付寶賬戶后,在“賬戶設置”一欄中選擇“找回支付密碼”,即可通過“手機檢驗碼 證件號碼”這一選項來成功獲取。也就是說,嫌疑人持著左海波假身份證,通過掛失補辦左海波手機卡的辦法“復制”了他的手機,在左海波的支付寶賬戶里,接連通過手機取回了其登錄密碼以及支付密碼,輕而易舉地轉走了支付寶內的資金。連續(xù)發(fā)生兩次被盜支付寶后,左海波最后將綁定支付寶的手機過戶給自己的姐姐,過戶后,就再也沒有發(fā)生類似的事情。
運營商:兩張身份證輕松補辦卡
手機、身份證都在自己手里,也沒有丟失過,卻被他人補辦了手機卡。問題究竟出在哪里?按照左海波所述,把他手機卡補走的那人,手里拿著一張他的身份證,事實上,真的身份證在自己手里,那對方拿的一定是假的身份證。
12月4日上午,南都記者來到中國移動橋頭鎮(zhèn)一營業(yè)廳,要求補辦左海波的電話卡,工作人員確認了電話號碼后,馬上啟動辦理,直到最后發(fā)現(xiàn)身份證和辦理人相片差異太大時,工作人員才提出疑問。南都記者問能不能代辦,工作人員隨后給了一張授權證明書給南都記者填寫,在授權人簽名那欄,工作人員告訴南都記者,直接幫授權人簽上他的名字就可以了。如果按照嚴格規(guī)定,這個簽名必須是機主本人,可工作人員卻沒有這樣要求記者,而是簡單走形式,填完假的授權書后,工作人員很快就幫記者補辦到左海波的手機卡。
在辦理完成補卡手續(xù)后,左海波的手機已無法使用。補卡完成后,左海波拿到新卡裝到手機里以后,才收到10086發(fā)來的“您辦理的換卡業(yè)務已成功”的短信提醒,在補卡之前并未收到任何提醒。
警察:已立案偵查還沒有結果
警方也已經兩次調取了作案視頻,也知道嫌疑人可能就是周某,支付寶還檢測到登錄左海波支付寶賬戶的手機也經常登錄周某的手機設備。從去年3月24日到現(xiàn)在,案件已經發(fā)生了一年多,始終沒有結果?!熬骄徒o了我一份報警回執(zhí),后來也沒有說案件結果怎樣,一直說在偵查。”左海波郁悶地說,難道非要自己去抓住那人,警察才會處理嗎?
12月4日上午,南都記者陪同左海波來到橋頭公安分局石水口派出所,負責辦案的民警解釋,兩起報警都有立案回執(zhí),案件一直在偵查。當左海波質疑警方是不是嫌案件小,無法引起警方重視的時候,派出所值班領導解釋,如果證據確鑿,他們一定會抓人。派出所值班領導立即表示,辦案民警可以加大力度偵查,發(fā)現(xiàn)嫌疑人足跡,立即帶回派出所調查。
律師:運營商須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對于此案,廣東濟律本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文婷認為,在如今的網絡時代,手機SIM卡不僅是一個手機號碼,它同時也是個人信息和資金的總鑰匙,補辦手機卡不嚴格就是對用戶不負責。事實上,手機用戶和通訊運營商是一種消費服務合同關系,運營商負有保證消費者財產和信息安全的義務。如果因違反這方面的義務,造成消費者財產以及其他損失,若找不到犯罪嫌疑人,通訊運營商應當要根據過錯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在辦理補卡業(yè)務時候,運營商有審查本人和身份證是否一致的義務。根據民法通則中關于代理的規(guī)定,代辦業(yè)務除了必須要出具本人的身份證明,還應該出具代理人身份證明,以及本人委托代理人辦理此項業(yè)務的授權委托書。如果通訊運營商無法核實是否本人授權來辦理業(yè)務,建議運營商還應該要求代理人出具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