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每隔兩三天就要報到一次關于手機行業(yè)為了專利而打官司的新聞。其中每場官司幾乎都有蘋果的身影。不過每次蘋果打官司都很不順,在相繼賠償諾基亞和Personal Audio公司之后,對三星在美國的禁售要求也被駁回了。但似乎霉運這次沒有跟隨這蘋果,至少沒有完全跟隨。在于HTC的官司中,美國國際貿(mào)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ITC)初步判定HTC侵犯了蘋果的專利權(quán)。
昨天,對于蘋果狀告HTC專利侵權(quán)案初審結(jié)果已經(jīng)得出,ITC認為HTC侵權(quán)案成立,不過并非蘋果提出的十項專利,而是其中的兩項。據(jù)悉其中有一個專利權(quán)對于HTC的Android手機影響較大。如果這個判決生效的話,HTC將可能面臨著美國無法出售手機的尷尬境地。HTC自然不會輕易讓這樣的情況發(fā)生,目前已經(jīng)提出了上訴。
同三星一樣,蘋果與HTC的關系也可以稱得上是亦敵亦友。這就好比足球里的皇馬和巴薩,少了其中的任何一支隊伍,另一個都很難堪稱偉大。市場競爭如同叢林法則,只有努力遏制對手并且爭取比對手跑的快才能贏得最終的勝利。但如果連對手都沒有了,恐怕誰都不會去努力了。不過作為旁觀者的我們,還是希望兩家公司能夠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產(chǎn)品研發(fā)上,這才是贏得市場的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