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做了一件讓大家更興奮的事:我退機了,拿到了全額退款.8月27日我提交了名為《讓大家知道我的3230只維修一次就能換到新手機的》,現(xiàn)在這篇是后續(xù).
8月26日是奸商換機能我的日子,換機后,依然是常死機,特別是晚上睡覺時死機,第二天鬧鐘就無辦響,差點害我上班遲到.6號那天,在手上玩著的手機死機,強取下電池重開機,主題模式就已經(jīng)被改了,而且也無法進入主題模式改回自己喜愛的模式了.以說明書介紹的某些功能失效為理由我去了專賣店交涉,當時同意再換新機(因為新的發(fā)票是8月26號的,才12天),但專賣店剛好沒有3230,開了證明我在9月6日去了專賣店受理,同意回貨后都是按15天內(nèi)的機換新機.那時我沒有把三包表上的說明理解透徹,我當然時的理解是8-15天的機只能維修或換貨,因為退貨那欄是空白的,而把1月-12月的理解成是16天-12月了.直到昨晚我又把三包說明書拿出來重看,看到了1月-12月那欄的退貨說明:符合換機但沒有同型號機,顧客要求退貨按發(fā)票的金額全部退款.我才想到那個1月-12月是指購機當天起至12月.
于是今天上午下班后拿了3230的所有配件及當時買機送禮品,直奔專賣店.到了專賣店后,我先問3230回貨了沒有,得到了要到明天才回貨的消息,我就說"那就好,我來退貨了,不想換機了".奸商不同意,說我的機是換機了的,不能退貨,如果退貨,就按7月20號買的機按日0.5%的折舊.我當然不同意,我說發(fā)票明明寫著是8月26號買的機.我知道在那吵是沒有用的.我先打了12315投訴,之后打電話了茂名日報,說我有一個很價值的新聞,說明了來由,我叫接電話的人通知記者過來,他問我到消委會投訴了沒有,他只能接受消委會關(guān)于這方面的新聞的.說投訴了,但是電話錄音的,他說可能現(xiàn)在下班了才是電話錄音的,我反問消委會的電話不是12315嗎?他說那是工商的.他叫我打114查號.我馬上打114查了,并打了電話,消委會叫我復印發(fā)票到消委會來受理.打完這個電話后,我又打了中法院的朋友電話,說明來由,叫他帶他的證件過來幫忙一下.
等到幾分鐘,諾基亞專賣店經(jīng)理打回電話,并叫我接電話,那經(jīng)理說,當時換機是已經(jīng)不符合要求換機的,是在我的強烈要求下才換的,所以不能退貨,只能換機.我說那發(fā)票明明寫著是8月26號買的機,按三包說明,我是可以退貨的.就在這時,中法院朋友打了電話給我,但馬上掛機,我知道朋友到了.于是在電話里對經(jīng)理說,我現(xiàn)在無空與你談了,我通知的人到了,就掛了機.走出專賣店門口,朋友剛好下車,我拿出三包說明書和發(fā)票與朋友講明了情況.朋友問我可不可以換機,我說可以,但我不想換機了,我對3230失望了,我要退貨,剛好專賣店沒有3230,按三包說明書我可以全額退貨.
與法律打交道的人就是不同,與專賣店的人交涉沒有爭吵,全運用法律術(shù)語,但開始還是不同意退貨,說什么我的是換機的,不能退貨.我朋友問8月26號的發(fā)票是怎么回事,"法律是承認這張發(fā)票的,已經(jīng)換過機了,又出現(xiàn)問題,講明這款機有問題,如果知道有問題還賣給消費者那就是欺詐,我希望諾基亞對這件事慎重考慮,不要影響你諾基亞這牌子,現(xiàn)在消費者已經(jīng)這款機失望,又符合退貨,不可能再接受換機的,如果不同意退貨,開受理單給我,講明今天來受理過,今天是14天了,再過兩天就過了15天期,并要寫明不能退貨理由."被我朋友這么一說,專賣店人員說退貨要經(jīng)理同意才行,現(xiàn)在正在與經(jīng)理聯(lián)系.
這時專賣店人員又對我的購機時的部件一一檢查,我全部拿給他,讓他檢查.包括所送的禮品.檢查完,另一個叫我把機給他,他要拆機檢查.我知道退貨有希望了.檢查完畢.我問要多久才行,專賣店人員說很快,復印好發(fā)票,到收銀臺領(lǐng)取全額退款.與朋友道謝后離開了專賣店.
退貨過程一共用了80分鐘,寫下這些,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絕不姑息奸商.